目前分類:健身運動 (6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
我們照跑馬拉松

 

中國時報【黃健和】

2013年,要不要跑一場梅多克馬拉松呢?「要啦!你當然要去跑!二月剛剛報名,今年的主題是科幻,要扮裝去跑步喔!」愛米粒如是說。

秋末冬初的周六夜,台北微涼。

搭著地鐵赴約,為了迎接酒友愛米粒小姐完跑梅多克馬拉松賽(marathon du medoc)而辦的酒聚。

來的友人,要嘛是有在慢跑及參加馬拉松的友人,要嘛是葡萄酒愛好者,可以細酌慢飲有時也可暢飲竟夜;自己,算是兩者都有吧!

有點興奮,這位從沒聽說過有在跑步的愛米粒,竟然參加了這個馬拉松。

Marathon du Medoc,沿著河岸,一路跑過法國波爾多左岸大大小小的酒莊,沿途補給的是這些列級酒莊的紅酒,及大西洋岸的海鮮及法國美食,限時六個半小時。這……這好難喔!到底是要專心跑步,還是要專心品酒,或是要邊跑邊喝?!這,這真的是個難題。

跑步的人是傻瓜。

一直以來,都這麼認為。這個運動特傻,既沒有球類運動的熱血汗水,也沒有游泳單車的速度優雅;一個人默默的跑著操場,一圈一圈又一圈……。

第一次跟這項活動產生關聯,是大學時體育課選過一堂慢跑課。會選這堂課的理由,是某位學長指點說這堂課最輕鬆;只要老師帶隊跑出校門,就可找棵樹下納涼,等一小時後大伙跑回來時再加入即可。

真的,這個運動完全沒道理;除了安達充漫畫《鄰家女孩》裡那位老哥,為了鍛練體力投球,每天跑完十公里再去練球,那才勉強說得過去。但,那是為了甲子園,那是有位超級無敵可愛的鄰居女孩,還有,那是漫畫。

七點到達,這場馬拉松酒聚。

竟然,已是滿座,有點搞不清楚大伙兒是為了喝酒而來,還是大家都不相信愛米粒酒友竟然可以完跑。

不知道座位是怎麼分配,但這在台北仁愛路巷內公寓頂樓的長桌,基本上以三位梅多克馬拉松參賽者為中心,餘者圍繞。挺有趣的是三位參賽者均是英文人,而坐在對面預備傾聽的均是法文人:有編輯、翻譯、幼稚園長、法商公司員工。

說吧,愛米粒小姐,我們靜靜聆聽。

第一次跑馬拉松,應該是2005年的台北ING馬拉松,其實只是十公里組。

跑步是傻瓜,但有時人變傻是有原因的。

人進入中年大叔前,有幾年迷戀上騎車旅行這件事:在台灣,可以騎上阿里山嘗幾口原住民美食;在日本,可以騎去鎌倉探望小津安二郎之墓;到歐洲,在七月夏天,騎上普羅旺斯最高峰的凡杜山,等著美國老兄藍斯阿姆斯壯身著黃色車衣,一路向你騎來,彷彿也見證了歷史上的某個時刻。

騎車是真的好玩,騎乘一日後的第一口啤酒更是暢快入喉。但要騎車,是得維持體力的。每天騎車,在自己居住之城,問題不大;但工作出差呢?總不能每回都帶著單車飛往德國,參加法蘭克福書展吧!(這不被老闆罵死,也會被同業的憤怒目光殺死。)

那就跑步吧!每回出差,多帶一雙步鞋,簡單許多。不管是清晨跑過北京胡同及什剎海,或是巴黎塞納河畔繞去看一眼阿拉伯文化中心/聖母院,或是回台中清水老家的清晨田間慢跑,都很開心。

參加馬拉松賽,看幾萬個傻瓜一塊兒跑步,挺好。

其實是三位女生,都參加了2012年的酒鄉馬拉松:愛米粒、瓊安,及蓮。

來得稍晚,主人笑說,我們都已喝完開胃的白葡萄酒及氣泡酒,已進入波爾多紅酒啦!讓我趕一下進度吧,也先喝瓶加州白酒暖暖身。

一開始,是日本友人提起這個九月份的賽事;「挺好玩,邊跑步可邊喝酒,時間限制也放寬到六個半小時,應該有機會跑完啦!」愛米粒開始敘述。

愛米粒從事出版業多年,專門負責版權交易,台灣許多暢銷紀錄小說都由她引進;她身材嬌小,酒量挺好;但,沒聽說過有在跑步啊?!

「我沒有跑過啊,有在慢跑的是瓊安及蓮;我是報名後,才開始練習跑步的。」愛米粒優雅的喝了口酒,但大伙的眼神均有些變化。(馬拉松是42公里路,小姐,你說的似乎是去超巿買菜,還是去髮廊洗個頭!)

「我們本來最擔心的是她,我們兩個平常就有慢跑,也參加過半馬!」瓊安以姐姐的身分發言,有種金氏紀錄見證人的聲調。

「對啊,她跑最慢;我還鼓勵她說,慢慢跑就好。」蓮也加入見證者行列。

啊,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?!

台灣近十年,馬拉松運動蔚為風潮。

自己不知為何,也人來瘋的加入這個行列。有一天,細數到底參加了幾回台北馬拉松,背心八件,獎牌六個……,幾乎是年年參加。從一開始的十公里組,到幾次半馬賽(其實覺得21公里,是個較符合人性的距離),直到這兩年的全馬組(42公里真的折騰人,2010年是為了祝賀自己邁入大叔,2011年是台北馬拉松第一回改成沿著基隆河兩岸路線。)

跑著跑著,真的也跑出了樂趣。有時,是融入劉大任小說《晚風習習》裡的森林慢跑景象:汗水/肢體,景色/空氣,年紀/家庭……,可以跑到物我兩忘,是挺純粹的享受。

有時,是讓自己稍稍地走出宅男狀態:老是一個人騎車,一個人窩居家中看書喝酒,偶爾地,參加這類群體活動,幾萬人一塊兒在平時車水馬龍的快車道上奔跑,有種青春記憶,與大隊人馬的呼吸心跳。基本上,是感受不到平日跑個三五公里就會出現的肌肉酸痛感。

有時,馬拉松成了種資產排比與旅行活動。於是你跑過了台北ING,會好奇花蓮太魯閣馬拉松要戴著頭盔跑是何光景;你跑過了杭州馬拉松的西湖錢塘江路線,會想知道廈門馬拉松的環島路線是風光明媚,抑或海風淒冷;至於那傳說中的經典五大賽,三個半小時的嚴苛條件,這輩子看來不太有可能參加。

但每年跑一回半馬,一回全馬,都挑些有趣的地方去走走,應是有趣:貴州黃菓樹馬拉松、日本琉球馬拉松、美國阿拉斯加馬拉松……。

還有那個一切的源起:希臘雅典馬拉松。

大伙兒喝酒的速度,似乎有些加快,看主人每隔個十來分鐘,就得再開瓶酒。彷彿每喝一杯酒,就可以多跑個三五公里。

「……我前面跑得好慢,瓊安及蓮都得不時地停下等我……。」愛米粒說著。

「沒想過要跑完全程,就覺得好玩嘛!跑到哪兒算哪兒,但酒莊提供的酒,是一定要嘗一下的啦!」瓊安一臉輕鬆。

「本來以為一定可以跑完的,六個半小時,時間滿多的。前21公里,就算兩個半小時,後21公里,每小時走五公里,也走完了。」蓮理性的分析著。

愛米粒說九月天的梅多克,依舊是艷陽天,跑的人紅通通。

「……不敢多休息,就慢慢的跑……,大會有安排一組人在最後壓軸,表示若他們超過你,你就算是喪失資格……,這組人,就一直在我的旁邊陪著聊天跑步……,前面趕路都來不及了,還能怎麼喝!」愛米粒如是說。

「我都有喝啦,但跑著跑著,我就發現怎麼有些頭昏,腿也抬不太動了……。」

第一個出局的,竟然是最常跑步的蓮。

為什麼要跑馬拉松?

每回在馬拉松的半路上,總會閃過這個疑問;這不是自討苦吃嗎?尤其在下半場,看來路已過半,但事實上體力已消耗殆盡,每跑一公里都得為自己小小鼓勵。

但在腿已軟腰已酸,神智已有些迷離的時刻,肢體運動及心智活動均已進入下意識的運作循環時,那種出神經驗其實有些美妙。說不清是某種高潮即將來臨,或是彷彿回到最簡單謙卑而覺得人生美好:能夠呼息,能夠感受實實在在的心跳,汗水亦是一滴滴一片片的滲出……,還不賴。

尤其與人世間的工作/情感/家庭諸事相較,馬拉松成了個簡單的數學題。有多少的體能訓練,有多強的心智毅力,決定了你是否能夠完跑。

這是個自己面對自己的美妙時刻。

「一開始,不應該喝太多酒的。」愛米粒說。

42公里的跑步,能夠喝過幾家酒莊,應該可以算得出來。愛米粒述說梅多克的沿途酒莊、紅酒與佳餚;自己則盤算著,應是十公里時開始喝第一杯,如果能是冰涼的白酒,那更美妙。

蓮是第一個上車,當最後的伴跑者超過後,跑者即宣告遊戲結束。瓊安則是跑到三十公里時放棄,可以了已創下自己的紀錄,留點體力胃口品嘗美酒吧!

愛米粒繼續跑著,一路在最後伴跑者的尾隨聊天下,逐漸往終點邁進。

「那你喝了幾杯酒?」「有吃生蠔嗎?」「最好喝的,是那家酒莊?」

眾家酒友跑友各自提出了奇特的問題,愛米粒小姐亦拿出了她的完跑勳章。哇喔,42公里,六個半小時,無數杯紅酒,還能在醺然狀態下完跑。

Bravo!Emily!

冬日上海,周日清晨低溫微雨。

穿上歐陽送的那組NIKE冬季跑衣,依舊發顫。這能跑嗎?下雨天?不要跑了吧?!清晨五點起床吃早餐,六點出門,就這麼反覆的想著。

出發點是外灘的陳毅廣場,搭地鐵越往外灘前行,馬拉松的氛圍越濃厚,小伙子小姑娘各式專業或混搭的跑步裝扮紛紛出籠。七點整趕到廣場,還聽見領導的演講結尾及開跑槍聲。在跑者洪流前拍了張照,亦隨之加入。雨漸停,氣溫似乎也沒那麼冷了。

跑過一個城巿,其實是有趣的經驗。這天清晨,上海街道各式車輛都讓步給馬拉松跑者。慢慢跑著,這種活動就當做是登山健行,快慢由人。跑過南京東路步行街,舞紅巾拍腰鼓的大娘啦啦隊甚是熱情;跑過國際飯店及其旁的大光明電影院,與這城巿的記憶逐漸合流;……五公里後,梧桐樹下拍照,……十公里後,已有空腹之感……,跑過淮海中路,雁蕩路不遠,中午可否吃碗味香齋的麻醬麵豬肝湯……。

這是上海馬拉松。

2013年,要不要跑一場梅多克馬拉松呢?

「要啦!你當然要去跑!二月剛剛報名,今年的主題是科幻,要扮裝去跑步喔!」愛米粒如是說。

文章標籤

VincentCh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

 

 

 

每逢回彰化,就是期待去跑139的山路,

中等強度的訓練,不會太累也不會太輕鬆

很合適的路跑路線

  139山路中等強度    

 

VincentCh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http://goo.gl/maps/rA4NW

今年第二場半馬賽

跑了兩小時才完成,

比想像中的慢了許多;

也許是在山路的掌握度不夠,還有補給上太過於頻繁

而導致不像第一次108分內就完成的速度

下個月底的明德水庫馬拉松,挑戰25.8Km

目前自己練習到這樣子長度的次數還不夠多,

盼能順利完賽!!

 

 20130324_080642_00    

Ariesvinc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決定了!!!
2013的一月一日就以鐵人兩項的實際比賽距離當作這年的開始吧!!!
中興路到東外環道跑步來回 10Km跑步-->中興路到鳳山寺來回42Km-->中興路到七壙來回7Km跑步  

http://goo.gl/maps/LLzsG

VincentCh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又到了一年的尾聲,

這幾年的我遇到這個月份的時候

就需要開始考慮怎麼去迎接下個年度的第一天

去年是騎到集集當作一個目標

今年要怎麼做呢?

目前有幾個方案:

1. 從清淨跑到合歡山

2. 從彰化老家跑到139來回42Km

3. 從彰化騎單車到霧社

4. 從彰化騎單車到日月潭

看起來...都很硬...

真是找自己麻煩...

VincentCh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Nov 07 Wed 2012 22:54
  • 半馬

2012117日在我個人的跑步生涯裡,總算可以好好地下一個註解了:「21Km(半馬)達成」。原本今天只打算完成16Km就休息,但在一股傻勁下,想想只差5Km就可以達成這個里程碑,何不堅持下去咬著牙,耐著隱隱作痛的舊傷,在一小時四十分完成這個重要的慢跑關卡。

        跑完之後的第一個感覺是其實半馬也沒有甚麼嘛!!!要達成這句話已經花了我15年的歲月了。村上春樹有本書名叫做:「關於跑步,我要說的其實是」,我偷偷地拿來稍微改寫一下:「跑步,其實Vincent要說的是

        從小,是個小胖子。跑不快、跳不高、丟不遠,是個十足的運動白癡。記得國小的時候,七個人短跑競賽。就算是有人跌倒了,我可能還是倒數一、二名。直到國中,在彰化最「高」學府就學,除了每天要上下山之外,體育老師規定:「想打籃球?!!!先給我跑幾圈吧!!!」生平第一次嘗試跑步的開始,也開始跟他結下孽緣。之後上了高中,打籃球是體育課最重要的事情,跑步早就沒有在理她了,都是有一餐沒一餐地跑。在高中要畢業的那年,放榜的前夕,我開始在現在全彰化知名的139縣道騎單車,發現路跑才是最美、最吸引人的運動。到現在那裏還是我的最愛。

        上了大學,竟然去了一間「沒有操場」的學校(現在有了)…但這根本不會影響我跑步,因為我就是喜歡「路跑」,那四年內校園周圍,我不知道繞了多少圈了曾經在攝氏只有5度的時候跑步(跑完身體會冒煙的…)、曾經需要跟機車爭道來跑步、曾經要吸多少廢氣來跑步、曾經跑到宿舍快要關了才回去、曾經繞過捷運站有女孩跟我打招呼,但我根本無法看出長得怎樣…(太累了)。你以為我這樣子就瘦了嗎?告訴你!!我大學從進去到出來,跟高中比胖了快10Kg(這是有故事的)

        之後當兵時,體育活動的時刻,「胖」連長說:「想打籃球?!!!先給我跑幾圈吧!!!」嗯好吧!!反正沒差,就跑吧!!沒想到那個時候的我在連部裡,還能跑前十名,甚至比一些志願役士官還快好吧!!我承認,我很認真在跑。但!!我沒想到,我的體能那個時候並不是最高峰。

        工作後,我堅持居住的地點一定要有跑步的場所。第一份工作時,大樓底下有個免費的健身房,超樂的,每兩天就去報到但好花不常開、好景不常留,很快地這個措施就沒有了,我也離開了那份工作。第二份工作在士林,住在附近時,忠誠路永遠是我懷念的一條路,那幾年內,來來回回也跑了至少一兩百趟,算算也有數百公里,直到現在無論是環島還是有事回到那裡,都會去懷念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 第三份工作,回到了中部,雖然工作繁忙,加上自己的進修,時間真的不充裕,不過怎麼能忘記那孕育我慢跑的聖地呢?每到假日,會撥點時間去朝聖,從家裡到139與東外環道的路口,經我騎摩托車丈量的結果,來回是10Km,猶記得第一次跑到上面時那種無與倫比的成就感,令我難以忘懷

        現在,在林口工作,這裡的環境是我跑路跑以來,最美最乾淨的地方。但年紀也大了,真的不知道能夠跑多遠能夠跑多久,尤其舊傷新傷大大小小不斷。但,這一年多來,仍然按照自己的計畫,一個禮拜跑個兩到三次,也偷偷地把距離拉長到十多公里,時間拉長到快一個小時。突然間,有個衝動,「馬拉松」!!!或許我可以唷但我不敢好高騖遠,先從半馬開始吧!!!

100分鐘內,我想到了好多人事物。體會出,原來,慢跑就跟人生這條路一樣,出生開始到死亡結束都是孤獨的,無論你如何去解釋,終要自己獨自去面對。你可以快快跑、可以慢慢走,當然也可以就此停下來。存在主義說:「是!但,那就是你的選擇。」

今天,也是我敬仰的王老師逝世三周年,我依然很遺憾沒有見到您最後一面。想起乍聞您離開人世間的訊息,那時我還以為是我看錯了,您如此健朗、談笑風聲、對於自己以及周遭的批判力都那麼地令我著迷,曾經盼望可以與您亦師亦友,卻在那一瞬間,甚麼都沒有了。在此,利用這短短的一篇文章,獻給在天上的您:「老師!我很努力地學習如何當一個知識份子唷!!到我們再相會那天,也許您也會稱許我吧!!

 

 

 

VincentCh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